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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(试行)

2012-09-11 09:41  点击量:

一、实验中心负责统筹、组织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管理、领用事宜。

二、实验中心由专人负责建立低值易耗品账目(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),进出有记录,手续齐全,帐物相符。

三、低值易耗品在学期末由各系提出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,实验中心汇总,根据库存物品的储备及学期实际消耗统计情况,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编制购置计划。购置计划需经分管副院长签字并报请院长同意,方可实施。

四、低值易耗品由实验中心指定专人,会同学院办公室严格按照购置计划进行采购。

五、对采购的低值易耗品,实验中心要认真组织验收,办理入库手续。验收由实验中心会同各系共同进行。实验中心指定专人将所购物品逐项登记入库,批量采购的物品必须附供货方清单。

六、为保证实验教学,各实验室用的低值品一般不允许借出。确需借用的设备,需实验中心同意,并办理借用手续、按期归还。

七、低值品如有损坏、丢失要写出报告,说明原因,分清责任,由实验中心主任签署意见,及时上报。

八、各实验室所领或申购的材料、低值易耗品,只限应用于实验教学,不准移为科研或随便送人,实验中心指派专管人员,要随时记录消耗和结存,便于实验中心随时抽查。

九、实验室搬迁,或低值易耗品及材料调用,要及时清对账目,并做好转接手续。

十、对有毒、易燃、易爆物资的采购要严格把关,专人保管,严格领用手续,并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。

十一、实验中心对库存物资每学期末实行盘点,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,制定计划,本着用多少采购多少的原则,不得大量库存,尤其是化学试剂防止变质、失效,造成浪费。

附件:低值易耗品目录

化学试剂及药品、实验器皿、实验用各类纸张、织物(面料)、纱线、纤维、毛巾、洗衣粉、肥皂、卫生卷纸、一次性杯、电源插座、小五金工具(钳子、扳手、铁锤、试电笔)、清洁用具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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